建設項目竣工 環境保護自主驗收公示
2021-05-31 12:00:44 684
建設項目竣工
環境保護自主驗收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2號)、《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其批復等文件要求,2021年5月29-30日,湛江市粵綠環??萍加邢薰驹谡拷薪M織了湛江市綜合利用多循環環保項目(湛江市工業固體廢物處理中心)一期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驗收會驗收小組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環評單位、驗收監測(調查)報告編制機構和3名專家等代表組成(名單附后)。我司認真落實環評批復的各項要求,環保措施落實到位,依據驗收報告,經驗收小組經討論一致認為我司本期項目滿足竣工驗收要求,同意通過驗收,現予公示。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項目概況
湛江市綜合利用多循環環保項目(湛江市工業固體廢物處理中心)一期工程項目位于湛江市遂溪縣城月鎮廣前公司造林隊路段西側,占地面積18.45296公頃。項目一期工程年處理處置危險廢物101370t/a,建設內容包括物化處理、穩定化固化處理、焚燒、安全填埋工程及配套公用工程、輔助設施和服務設施。
(二)環保審批情況
2019年12月,江蘇環保產業技術研究院股份公司編制完成了《湛江市綜合利用多循環環保項目(湛江市工業固體廢物處理中心)環境影響報告書》,2020年3月13日廣東省生態環境廳以粵環審﹝2020﹞48號文給予批復。
項目于2019年9月獲取施工許可證,2020年5月20日領取了排污許可證(證書編號914408007962527556002V,有效期3年),2020年11月建成一期工程,2020年11月16日領取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證書編號:440823201116,有效期至2021年11月15日,核準經營規模為101370噸/年)。
二、工程變動情況(見附件)
三、污染物排放情況
(一)廢水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現有項目產生的廢水各類污染物經深度處理系統處理后均可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 19923-2005)敞開式循環冷卻水補充水標準和《工業循環冷卻水處理設計規范》 (GB50050-2017)再生水作為敞開式循環冷卻水補充水標準的較嚴者,滿足相應的水質要求。
(二)廢氣
有組織排放:根據驗收監測結果,項目回轉窯煙氣、二噁英類排放濃度滿足《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01)、《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20)中焚燒規模≧2500kg/h的排放限值要求。預處理車間、廢桶綜合利用車間、物化車間、物化無機廢液處理車間、焚燒車間儲料坑、卸料區車間、攪拌機車間、落料點、穩定化固化車間有組織廢氣排放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要求,其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濃度以及排放速率滿足《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要求,硫化氫、氨、臭氣濃度滿足GB 14554-1993《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無組織排放:根據監測結果,項目廠界無組織排放符合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其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濃度達到《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中無組織相關標準限值,硫化氫、氨、臭氣濃度無組織排放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乙類、丙類危廢暫存倉庫、廢桶綜合利用車間、物化車間VOCs無組織排放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表A.1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
(三)場內噪聲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項目廠界噪聲監測值均能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 類標準。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驗收期間監測結果統計,全廠廢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排放量符合環評要求。
四、驗收結論
本項目根據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要求進行了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履行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手續和“三同時”制度。按照環保部門和環境影響報告表及批復要求,建設單位落實了各項環境保護措施,“三廢”排放達到了相關排放標準,無《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所規定的九種驗收不合格情形。各項變更均不屬于重大變更,總體符合竣工環保驗收條件,同意通過環保驗收。